新竹縣立新埔國民中學105學年度第2學期第1-6次代課(國文科)教師甄選簡章(一次公告分次甄選)

作者 : 發佈日期 : 2017-02-07 最後更新日期 : 2017-02-07 資訊群組 : 公告分類 : 公佈欄
壹.代課教師資格條件、報名及甄選時間:
(一)第一次甄選日期:106年2月13日(星期一)
1.報考資格:具有國民中學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並在有效期間者。
2.報名時間:106年2月13日(星期一)上午8時至9時30分止,逾時不予受理。
3.甄選時間:106年2月13日(星期一)上午10時開始,依報名順序進行甄選。
(二)第二次甄選日期:106年2月15日(星期三)
1.報考資格(1)具有國民中學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並在有效期間者。或(2)具有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
2.報名時間:106年2月15日(星期三)上午8時至9時30分止,逾時不予受理。
3.甄選時間:106年2月15日(星期三)上午10時開始,依報名順序進行甄選 。
4.若第一次甄選已有錄取人員,則不再進行第二次甄選。
(三)第三次甄選日期:106年2月17日(星期五)
1.報考資格: (1)具有國民中學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並在有效期間者。或(2)具有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或(3)大學以上畢業並具該科教學能力者。
2.報名時間:106年2月17日(星期五)上午8時至9時30分止,逾時不予受理。
3.甄選時間:106年2月17日(星期五)上午10時開始,依報名順序進行甄選。
4.若第二次甄選已有錄取人員,則不再進行第三次甄選。
(四)第四次甄選日期:106年2月20日(星期一)
1.報考資格: (1)具有國民中學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並在有效期間者。或(2)具有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或(3)大學以上畢業並具該科教學能力者。
2.報名時間:106年2月20日(星期一)上午8時至9時30分止,逾時不予受理。
3.甄選時間:106年2月20日(星期一)上午10時開始,依報名順序進行甄選。
4.若第三次甄選已有錄取人員,則不再進行第四次甄選。
(五)第五次甄選日期:106年2月22日(星期三)
1.報考資格: (1)具有國民中學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並在有效期間者。或(2)具有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或(3)大學以上畢業並具該科教學能力者。
2.報名時間:106年2月22日(星期三)上午8時至9時30分止,逾時不予受理。
3.甄選時間:106年2月22日(星期三)上午10時開始,依報名順序進行甄選。
4.若第四次甄選已有錄取人員,則不再進行第五次甄選。
(六)第六次甄選日期:106年2月24日(星期五)
1.報考資格: (1)具有國民中學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並在有效期間者。或(2)具有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或(3)大學以上畢業並具該科教學能力者。
2.報名時間:106年2月24日(星期五)上午8時至9時30分止,逾時不予受理。
3.甄選時間:106年2月24日(星期五)上午10時開始,依報名順序進行甄選。
4.若第五次甄選已有錄取人員,則不再進行第六次甄選。
5.若無招聘適合人選,之後另行公告。
貳.甄選科目及缺額:
國文科:1名,約12節課/週(支鐘點費,每節課360元)。自實際報到日起至106年6月30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