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幼社會福利基金會辦理補救教學教師研習課程時數採計

作者 : 發佈日期 : 2019-01-03 最後更新日期 : 2019-01-03 資訊群組 : 公告分類 : 公佈欄
博幼社會福利基金會辦理補救教學教師研習課程時數採計
請尚未取得補救教學研習時數之教師踴躍參加研習,詳如附件。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7年12月28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070156574號函辦理。
二、旨案研習課程尚符合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以下簡稱國教署)國民中小學補救教學師資研習課程架構所列課程主題(含補救教學基本概念、低成就學生心理輔導、班級經營、測驗與診斷及分科教材教法與實務策略),研習課程對照表及課程範例詳如附件。
三、教師如參與該基金會辦理補救教學師資研習並通過課程評量者,得採計國教署國民中小學補救教學非現職教師18小時研習時數。
四、縣府同意參與研習人員公(差)假登記,惟課務請自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