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新竹縣 學生校外生活輔導會 110 年 度 「 迎向春暉 認輔志工 」 實施計畫

作者 : 發佈日期 : 2021-01-26 最後更新日期 : 2021-01-26 資訊群組 : 公告分類 : 公佈欄
新竹縣 學生校外生活輔導會 110 年 度 「 迎向春暉 認輔志工 」 實施計畫
壹、依據
一、教育部 107 年 8 月 24 日 臺教學 五 字第 1070133735B 號 令「 教育部春暉志工服務實施要點 」。
二、 教育部「防制學生藥物濫用三級預防實施計畫暨輔導作業流程」。
三、 中華民國 109 年 1 月 15 日「志願服務法」辦理。
貳、目的
一 、 依志願服務法規定,召募本 縣 具服務熱誠之志工,協助輔導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濫用藥物之高關懷學生並針對特定人員及早介入輔導與關懷,培養正當休閒興趣與 拒絕毒品誘惑之技巧,協助校外會輔導行政支援及協同解決困擾問題。
二 、 透過藥物濫用專業知能培訓之認輔志工,協助本 縣 學校內藥物濫用學生,協同春暉小組輔導戒治,適時給予關懷輔導,讓學生遠離毒害,再造清新健康之無毒校園環境。
三 、 運用社會資源,廣納熱心志工,鼓勵投入認輔人力,針對學校內適應困難、行為偏差之中輟復學生及對「濫用藥物」學生施予關懷照顧,協助順利成長與發展。
參、期程 :自計畫實施起。
肆、招募人數:預計 15 人。
伍、招募對象及條件
一、具有愛心與耐心之學校退休教師、退伍教官、社工人員、學生家長、愛心媽媽等熱心民眾(若具教育、法律、觀護、社工、心理、輔導、衛生、醫療等相關背景經歷者及曾受輔導諮商、志工服務等專業訓練之人員得優先考量)。
二、 具愛心與服務熱忱之大專以上在學青年或大專春暉社團學生(若具教育、社工相關科系之大專以上學生得優先考量)。
三、 曾觸犯兒少保護、暴力相關犯罪行為人員及不適任教師登錄有案者,不得擔任認輔志工。
陸、 服務內容
一 、 主要服務項目
(一)認輔本縣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藥物濫用學生、特定人員及高關懷學生,瞭解個案藥物濫用之原因,並針對其原因尋求 解決之道。
(二)進行春暉小組輔導相關行政支援協助進行春暉小組輔導相關行政支援協助((例如協助建置輔導個案基本背例如協助建置輔導個案基本背景資料、輔導訪談記錄整理與必要之協助轉介、協助校內外輔導網景資料、輔導訪談記錄整理與必要之協助轉介、協助校內外輔導網絡聯繫等行政支援事項絡聯繫等行政支援事項))。
(三)配合辦理高關懷學生配合辦理高關懷學生校外校外教育活動等。教育活動等。
二、次要服務項目
(一)協助實施尿液篩檢。協助實施尿液篩檢。
(二)協助辦理多元化活動。協助辦理多元化活動。
(三)協助辦理防制藥物濫用宣導。協助辦理防制藥物濫用宣導。
(四)協助對其他高關懷學生進行輔導。協助對其他高關懷學生進行輔導。
三、服務時間
到校服務每週至少半天,工作時間到校服務每週至少半天,工作時間可可彈性配合學校作息。彈性配合學校作息。
柒、志工甄選及培訓志工甄選及培訓
一、甄選:
(一)依依地區特性及學校所悉藥物濫用學生人數,循下列管道地區特性及學校所悉藥物濫用學生人數,循下列管道招招募認輔志工募認輔志工所需人數所需人數::
1.由由縣政府請學校推薦之認輔志工。縣政府請學校推薦之認輔志工。
2.由各大專校院推薦社工相關科系或春暉學生社團之學生。由各大專校院推薦社工相關科系或春暉學生社團之學生。
3.公告本志願服務計畫於縣府及各校網站,邀請熱心家長或退休老師公告本志願服務計畫於縣府及各校網站,邀請熱心家長或退休老師((教教官官))加入志工行列。加入志工行列。
4.由社服團體推薦。由社服團體推薦。
(二)認輔志工甄選應由縣政府及本會共同進行書面資料審核,並記錄備共同進行書面資料審核,並記錄備查。
二、培訓:
(一)本計畫畫進用認輔志工,需參加本進用認輔志工,需參加本會會辦理專業辦理專業訓練與相關反毒知能研習,訓練與相關反毒知能研習,合格者授予志工證與服務紀錄冊。合格者授予志工證與服務紀錄冊。
(二)課程由教育部規劃並由本部規劃並由本會會辦理,師資由縣內學有專長師資予以遴辦理,師資由縣內學有專長師資予以遴聘授課聘授課。。
(三)採先訓後用方式,認輔志工須完成66小時志工基礎課程
(四)認輔志認輔志工皆須完成基礎和特殊訓練,訓練合格之認輔志工經簽具保密工皆須完成基礎和特殊訓練,訓練合格之認輔志工經簽具保密切結後,授予志工證及服務紀錄冊。切結後,授予志工證及服務紀錄冊。

請有意參加志工甄選者,於期限內向輔導處報名
03-5882026 #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