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
註冊組
發佈日期 :
2025-03-07
最後更新日期 :
2025-03-07
資訊群組 :
教務處
公告分類 :
公佈欄
新竹縣政府辦理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測驗獎勵
說明:
一、依據新竹縣政府辦理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測驗獎勵要點辦理。
二、獎勵對象:設籍新竹縣縣四個月以上、參加113年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測驗合格之原住民。
三、申請期限:114年4月1日起至114年4月30日止。
四、申請方式
(一)學生:註冊組提出申請,請於114年5月01日前函送各項申請表件至註冊組,逾期不予受理。。
(二)一般民眾:
1、設籍於新竹縣原住民鄉鎮尖石鄉、五峰鄉及關西鎮者,向戶籍所在地之鄉鎮公所提出申請,並由鄉鎮公所初審後,於114年5月15日前函送初審合格之申請民眾清冊及各項申請表件,逾期不予受理。
2、設籍於非屬原住民鄉鎮者,向新竹縣政府提出申請,並由新竹縣政府統一彙整辦理審查,逾期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