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行政院修正「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構)人員赴香港或澳門注意事項」第三點、第四點一案,並自即日生效,請查照。
作者 :
人事主任
發佈日期 :
2025-09-17
最後更新日期 :
2025-09-17
資訊群組 :
人事室
公告分類 :
人事室
公文.pdf
修正對照表.pdf
修正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構)人員赴香港或澳注意事項第3-4點.pdf
附表一-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構)人員非因公務事由赴香港或澳門通報表.odt
附表二-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構)人員赴香港或澳門會見或聯繫特定身分人員通報表.od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