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勞動部函送「性別平等工作法施行細則」第4條之2、第4條之3,業經該部於115年4月8日令修正發布,請查照。
作者 :
人事主任
發佈日期 :
2026-04-14
最後更新日期 :
2026-04-14
資訊群組 :
人事室
公告分類 :
人事室
公文.pdf
性別平等工作法施行細則第四條之二、第四條之三修正條文.odt
修正總說明及對照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