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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週年

106年國中教育會考訂於5月20日、21日辦理請教職員踴躍擔任監試委員

作者 : 發佈日期 : 2017-04-21 最後更新日期 : 2017-04-21 資訊群組 : 公告分類 : 公佈欄
106年國中教育會考訂於5月20日、21日辦理請教職員踴躍擔任監試委員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06年4月14日臺教授國字第1060037605號函辦理。
二、106年國中教育會考訂於5月20日、21日辦理,全國有24萬3,564名考生於220個考場同時應考,所需監試委員數量龐大。為使試務工作順利辦理,鼓勵貴校教職員踴躍擔任監試委員。
三、有關國中教育會考之監試委員、試務工作人員及其他相關人員,請依106年國中教育會考全國試務會第三次委員會議暨第二次總幹事聯席會議決議辦理,決議如下:(一)辦理國中教育會考監試委員、試務工作人員及其他相關人員,對於試務負有保密及公正之義務,並應遵守下列迴避規定:1、下列人員,本人或其配偶、前配偶、三親等內之血親或姻親或曾有此關係者報名參加當年度考試者,應行迴避︰(1)參與教育部委託命題、組卷、閱卷與計分工作之學術團體或專業評量機構人員。(2)涉及接觸試題或試卷機會(例如印卷分卷闈場、閱卷讀卡掃描闈場、考區管卷小闈場等)之人員。2、國中教育會考之監試委員本人或其配偶、前配偶、二親等內之血親或姻親或曾有此關係者報名參加當年度考試者,應行迴避。(二)各考區、考場規定較上開限制更嚴格者,從其規定。
四、縣府核予擔任106年國中教育會考監試委員、試務工作人員及其他相關人員106年5月19日公假參加「考場試務工作講習」;對於協助辦理106年國中教育會考監試委員及試務工作有功人員,縣府另案彙整名單後依權責核予敘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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