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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週年

新竹縣立新埔國民中學106學年度第1學期第1-6次代理教師甄選簡章公告(一次公告分次甄選)

作者 : 發佈日期 : 2017-07-20 最後更新日期 : 2017-07-20 資訊群組 : 公告分類 : 公佈欄
一、代理教師甄選科目及缺額:
1.專任輔導:1名(代理實缺)
2.家政科:1名(代理育嬰留職停薪缺)
※倘所代理之留職停薪教師如提前復職,代理教師應同時無條件解職。
※代理聘期,請詳閱簡章規定。

二、資格條件、報名及甄選時間:
(一)第1次甄選日期:106年7月27日(星期四)
1.報考資格:具有國民中學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並在有效期間者。
2.報名時間:106年7月27日(星期四)上午8時至9時30分止,逾時不予受理。
3.甄選時間:106年7月27日(星期四)上午10時開始,依報名順序進行甄選。
(二)第2次甄選日期:106年7月31日(星期一)
1.報考資格:具有國民中學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並在有效期間者;或具有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
2.報名時間:106年7月31日(星期一 )上午8時至9時30分止,逾時不予受理。
3.甄選時間:106年7月31日(星期一 )上午10時開始,依報名順序進行甄選 。
4.若第1次甄選已有錄取人員,則不再進行第2次甄選。
(三)第3次甄選日期:106年8月2日(星期三)
1.報考資格:具有國民中學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並在有效期間者;或具有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或大學以上畢業並具該科教學能力者。
2.報名時間:106年8月2日(星期三)上午8時至9時30分止,逾時不予受理。
3.甄選時間:106年8月2日(星期三)上午10時開始,依報名順序進行甄選。
4.若第2次甄選已有錄取人員,則不再進行第3次甄選。
(四)第四次甄選日期:106年8月4日(星期五)
1.報考資格:具有國民中學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並在有效期間者;或具有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或大學以上畢業並具該科教學能力者。
2.報名時間:106年8月4日(星期五)上午8時至9時30分止,逾時不予受理。
3.甄選時間:106年8月4日(星期五)上午10時開始,依報名順序進行甄選。
4.若第三次甄選已有錄取人員,則不再進行第四次甄選。
(五)第五次甄選日期:106年8月7日(星期一)
1.報考資格:具有國民中學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並在有效期間者;或具有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或大學以上畢業並具該科教學能力者。
2.報名時間:106年8月7日(星期一)上午8時至9時30分止,逾時不予受理。
3.甄選時間:106年8月7日(星期一)上午10時開始,依報名順序進行甄選。
4.若第四次甄選已有錄取人員,則不再進行第五次甄選。
(六)第六次甄選日期:106年8月9日(星期三)
1.報考資格:具有國民中學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並在有效期間者;或具有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或大學以上畢業並具該科教學能力者。
2.報名時間:106年8月9日(星期三)上午8時至9時30分止,逾時不予受理。
3.甄選時間:106年8月9日(星期三)上午10時開始,依報名順序進行甄選。
4.若第五次甄選已有錄取人員,則不再進行第六次甄選。
5.若無招聘適合人選,之後另行公告。
※專任輔導教師報考資格條件如下:
1.第1次甄選:具有中等學校輔導(活動)科/綜合活動學習領域輔導活動專長教師證書者。
2.第2次甄選:具有中等學校輔導(活動)科/綜合活動學習領域輔導活動專長教師證書者;或輔導諮商心理相關系所組畢業(含輔系及雙主修)且具中等學校合格教師證書者。
3.第3至第6次甄選:具有中等學校輔導(活動)科/綜合活動學習領域輔導活動專長教師證書者;或輔導諮商心理相關系所組畢業(含輔系及雙主修)且具中等學校合格教師證書者;或大學以上輔導諮商心理相關系所組畢業(含輔系及雙主修)。
※備註:領有身心障礙證明者,經本校教師評審委員會評審符合需求者,優先聘用。

三、報名地點:新竹縣立新埔國中人事室 (校址:新竹縣新埔鎮中正路792號 電話:5882026分機56)

四、簡章及報名表件請自行下載本公告之附加檔案填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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