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縣立新埔國民中學108學年度第2學期第8-16次代課教師甄選簡章公告
發佈日期 :
2020-01-17
最後更新日期 :
2020-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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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甄選科目及缺額:
國文科:代課1名。
代課聘期:109年2月11日(或實際到職日)至109年6月30日。
二、資格條件、報名及甄選時間:
(一)第8次甄選日期: 109年2月3日(星期一)
1.報考資格:具有國民中學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並在有效期間者;或具有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或大學以上畢業並具該科教學能力者。
2.報名時間: 109年2月3日(星期一)上午8時至9時15分止,逾時不予受理。
3.甄選時間: 109年2月3日(星期一)上午10時開始,依報名順序進行甄選。
(二)第9次甄選日期: 109年2月5日(星期三)
1.報考資格:具有國民中學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並在有效期間者;或具有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或大學以上畢業並具該科教學能力者。
2.報名時間: 109年2月5日(星期三)上午8時至9時15分止,逾時不予受理。
3.甄選時間: 109年2月5日(星期三)上午10時開始,依報名順序進行甄選 。
4.若第8次甄選已有錄取人員,則不再進行第9次甄選。
(三)第10次甄選日期: 109年2月6日(星期四)
1.報考資格:具有國民中學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並在有效期間者;或具有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或大學以上畢業並具該科教學能力者。
2.報名時間: 109年2月6日(星期四)上午8時至9時15分止,逾時不予受理。
3.甄選時間: 109年2月6日(星期四)上午10時開始,依報名順序進行甄選。
4.若第9次甄選已有錄取人員,則不再進行第10次甄選。
(四)第11次甄選日期: 109年2月7日(星期五)
1.報考資格:具有國民中學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並在有效期間者;或具有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或大學以上畢業並具該科教學能力者。
2.報名時間: 109年2月7日(星期五)上午8時至9時15分止,逾時不予受理。
3.甄選時間: 109年2月7日(星期五)上午10時開始,依報名順序進行甄選。
4.若第10次甄選已有錄取人員,則不再進行第11次甄選。
(五)第12次甄選日期: 109年2月10日(星期一)
1.報考資格:具有國民中學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並在有效期間者;或具有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或大學以上畢業並具該科教學能力者。
2.報名時間: 109年2月10日(星期一)上午8時至9時15分止,逾時不予受理。
3.甄選時間: 109年2月10日(星期一)午10時開始,依報名順序進行甄選。
4.若第11次甄選已有錄取人員,則不再進行第12次甄選。
(六)第13次甄選日期: 109年2月11日(星期二)
1.報考資格:具有國民中學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並在有效期間者;或具有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或大學以上畢業並具該科教學能力者。
2.報名時間: 109年2月11日(星期二)上午8時至9時15分止,逾時不予受理。
3.甄選時間: 109年2月11日(星期二)上午10時開始,依報名順序進行甄選。
4.若第12次甄選已有錄取人員,則不再進行第13次甄選。
(七)第14次甄選日期: 109年2月12日(星期三)
1.報考資格:具有國民中學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並在有效期間者;或具有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或大學以上畢業並具該科教學能力者。
2.報名時間: 109年2月12日(星期三)上午8時至9時15分止,逾時不予受理。
3.甄選時間: 109年2月12日(星期三)午10時開始,依報名順序進行甄選。
4.若第13次甄選已有錄取人員,則不再進行第14次甄選。
(八)第15次甄選日期: 109年2月13日(星期四)
1.報考資格:具有國民中學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並在有效期間者;或具有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或大學以上畢業並具該科教學能力者。
2.報名時間: 109年2月13日(星期四)上午8時至9時15分止,逾時不予受理。
3.甄選時間: 109年2月13日(星期四)上午10時開始,依報名順序進行甄選。
4.若第14次甄選已有錄取人員,則不再進行第15次甄選。
(九)第16次甄選日期: 109年2月14日(星期五)
1.報考資格:具有國民中學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並在有效期間者;或具有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或大學以上畢業並具該科教學能力者。
2.報名時間: 109年2月14日(星期五)上午8時至9時15分止,逾時不予受理。
3.甄選時間: 109年2月14日(星期五)午10時開始,依報名順序進行甄選。
4.若第15次甄選已有錄取人員,則不再進行第16次甄選。
5.若無招聘適合人選,之後另行公告。
※備註:領有身心障礙證明者,經本校教師評審委員會評審符合需求者,優先聘用。
三、報名地點:新竹縣立新埔國中人事室 (校址:新竹縣新埔鎮中正路792號 電話:5882026分機56)
四、簡章及報名表件請自行下載本公告之附加檔案填寫。
國文科:代課1名。
代課聘期:109年2月11日(或實際到職日)至109年6月30日。
二、資格條件、報名及甄選時間:
(一)第8次甄選日期: 109年2月3日(星期一)
1.報考資格:具有國民中學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並在有效期間者;或具有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或大學以上畢業並具該科教學能力者。
2.報名時間: 109年2月3日(星期一)上午8時至9時15分止,逾時不予受理。
3.甄選時間: 109年2月3日(星期一)上午10時開始,依報名順序進行甄選。
(二)第9次甄選日期: 109年2月5日(星期三)
1.報考資格:具有國民中學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並在有效期間者;或具有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或大學以上畢業並具該科教學能力者。
2.報名時間: 109年2月5日(星期三)上午8時至9時15分止,逾時不予受理。
3.甄選時間: 109年2月5日(星期三)上午10時開始,依報名順序進行甄選 。
4.若第8次甄選已有錄取人員,則不再進行第9次甄選。
(三)第10次甄選日期: 109年2月6日(星期四)
1.報考資格:具有國民中學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並在有效期間者;或具有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或大學以上畢業並具該科教學能力者。
2.報名時間: 109年2月6日(星期四)上午8時至9時15分止,逾時不予受理。
3.甄選時間: 109年2月6日(星期四)上午10時開始,依報名順序進行甄選。
4.若第9次甄選已有錄取人員,則不再進行第10次甄選。
(四)第11次甄選日期: 109年2月7日(星期五)
1.報考資格:具有國民中學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並在有效期間者;或具有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或大學以上畢業並具該科教學能力者。
2.報名時間: 109年2月7日(星期五)上午8時至9時15分止,逾時不予受理。
3.甄選時間: 109年2月7日(星期五)上午10時開始,依報名順序進行甄選。
4.若第10次甄選已有錄取人員,則不再進行第11次甄選。
(五)第12次甄選日期: 109年2月10日(星期一)
1.報考資格:具有國民中學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並在有效期間者;或具有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或大學以上畢業並具該科教學能力者。
2.報名時間: 109年2月10日(星期一)上午8時至9時15分止,逾時不予受理。
3.甄選時間: 109年2月10日(星期一)午10時開始,依報名順序進行甄選。
4.若第11次甄選已有錄取人員,則不再進行第12次甄選。
(六)第13次甄選日期: 109年2月11日(星期二)
1.報考資格:具有國民中學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並在有效期間者;或具有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或大學以上畢業並具該科教學能力者。
2.報名時間: 109年2月11日(星期二)上午8時至9時15分止,逾時不予受理。
3.甄選時間: 109年2月11日(星期二)上午10時開始,依報名順序進行甄選。
4.若第12次甄選已有錄取人員,則不再進行第13次甄選。
(七)第14次甄選日期: 109年2月12日(星期三)
1.報考資格:具有國民中學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並在有效期間者;或具有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或大學以上畢業並具該科教學能力者。
2.報名時間: 109年2月12日(星期三)上午8時至9時15分止,逾時不予受理。
3.甄選時間: 109年2月12日(星期三)午10時開始,依報名順序進行甄選。
4.若第13次甄選已有錄取人員,則不再進行第14次甄選。
(八)第15次甄選日期: 109年2月13日(星期四)
1.報考資格:具有國民中學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並在有效期間者;或具有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或大學以上畢業並具該科教學能力者。
2.報名時間: 109年2月13日(星期四)上午8時至9時15分止,逾時不予受理。
3.甄選時間: 109年2月13日(星期四)上午10時開始,依報名順序進行甄選。
4.若第14次甄選已有錄取人員,則不再進行第15次甄選。
(九)第16次甄選日期: 109年2月14日(星期五)
1.報考資格:具有國民中學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並在有效期間者;或具有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或大學以上畢業並具該科教學能力者。
2.報名時間: 109年2月14日(星期五)上午8時至9時15分止,逾時不予受理。
3.甄選時間: 109年2月14日(星期五)午10時開始,依報名順序進行甄選。
4.若第15次甄選已有錄取人員,則不再進行第16次甄選。
5.若無招聘適合人選,之後另行公告。
※備註:領有身心障礙證明者,經本校教師評審委員會評審符合需求者,優先聘用。
三、報名地點:新竹縣立新埔國中人事室 (校址:新竹縣新埔鎮中正路792號 電話:5882026分機56)
四、簡章及報名表件請自行下載本公告之附加檔案填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