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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週年

初級預防輔導工作時加強辨識學生輔導需求及時提供後續輔導資源。

作者 : 發佈日期 : 2020-07-14 最後更新日期 : 2020-07-14 資訊群組 : 公告分類 : 公佈欄
一、依據教育部109年07月07日臺教授國字第1090073238號函辦
理。
二、爾來校園通報事件樣態多元,為杜微防漸,阻卻違失及憾
事,宜落實初級預防輔導工作。
三、依據學生輔導法及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置國中小
輔導教師實施要點附件7「學校三級輔導體制中教師、輔導
教師及專業輔導人員之職掌功能表」規定:
(一)初級預防之目標為「提升學生正向思考、情緒與壓力管
理、行為調控、人際互動以及生涯發展知能,以促進全
體學生心理健康與社會適應。」
(二)教師職掌之一為「了解學生的生活狀況、學習情形及行
為表現,並觀察辨識學生行為。」
(三)輔導教師職掌之一為「協助學生適應環境,增進自我認
識及生活適應的能力。」
四、請各校於初級預防輔導工作應依據學生的生活狀況、學習
情形及行為表現,加強辨識學生輔導需求,如有察覺輔導
需求,應主動及時提供輔導資源,落實預防輔導目標以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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