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新竹縣政府函:有關生活科技創作競賽納入竹苗區技藝技能優良學生甄審 入學高級中等學校專業群科(以下簡稱技優)管道報名資格案,詳如說明。
發佈日期 :
2020-11-26
最後更新日期 :
2020-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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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據新竹縣政府109年11月25日府教學字第1093782607號函辦理。
二、依據苗栗縣政府109年11月18日府教務字第1091313326號函暨110學年度「竹苗區高級中等學校入學推動工作小組」第二次會議決議辦理。
三、竹苗區109學年度入學7年級新生參加三縣市政府舉辦之技藝技能-生活科技競賽採計生活科技創作競賽-任務挑戰競賽組、科技教育創意實作競賽-生活科技組成績,列為112學年度竹苗區國民中學技藝技能優良學生甄審入學高級中等學校入學專業群科入學積分採計。其積分計算方式依該學年度技優簡章辦理。
四、旨案生活科技創作競賽及科技教育創意實作競賽之三縣市初賽由各縣市政府分別辦理,每學年辦理一次,統一擬定共同簡章文字、獎狀名稱,上開競賽簡章之依據計畫或規定須經教育部同意備查。
五、旨案競賽,各縣市須於簡章中註明「生活科技創作競賽-任務挑戰競賽組」及「科技教育創意實作競賽-生活科技組」可採計納入112學年度本區國民中學技藝技能優良學生甄審入學高級中等學校專業群科案;且應共同明訂「生活科技創作競賽-任務挑戰競賽組」每隊參賽人數至多3人、「科技教育創意實作競賽-生活科技組」每隊參賽人數2-4人。
六、上開競賽得獎獎項部分比照國民中學技藝教育學生技藝競賽,各獎項分列1-6名,各1位(組、隊),共6位(組、隊)及佳作若干位(組、隊)(參賽人數30%為上限,並列出名次,舉例-佳作1、佳作2…),名次不得重複並列。
七、因旨案全國賽競賽組別及參賽隊數中央未有統一性規範,尚不採計全國賽部分成績項目,以維公平。
二、依據苗栗縣政府109年11月18日府教務字第1091313326號函暨110學年度「竹苗區高級中等學校入學推動工作小組」第二次會議決議辦理。
三、竹苗區109學年度入學7年級新生參加三縣市政府舉辦之技藝技能-生活科技競賽採計生活科技創作競賽-任務挑戰競賽組、科技教育創意實作競賽-生活科技組成績,列為112學年度竹苗區國民中學技藝技能優良學生甄審入學高級中等學校入學專業群科入學積分採計。其積分計算方式依該學年度技優簡章辦理。
四、旨案生活科技創作競賽及科技教育創意實作競賽之三縣市初賽由各縣市政府分別辦理,每學年辦理一次,統一擬定共同簡章文字、獎狀名稱,上開競賽簡章之依據計畫或規定須經教育部同意備查。
五、旨案競賽,各縣市須於簡章中註明「生活科技創作競賽-任務挑戰競賽組」及「科技教育創意實作競賽-生活科技組」可採計納入112學年度本區國民中學技藝技能優良學生甄審入學高級中等學校專業群科案;且應共同明訂「生活科技創作競賽-任務挑戰競賽組」每隊參賽人數至多3人、「科技教育創意實作競賽-生活科技組」每隊參賽人數2-4人。
六、上開競賽得獎獎項部分比照國民中學技藝教育學生技藝競賽,各獎項分列1-6名,各1位(組、隊),共6位(組、隊)及佳作若干位(組、隊)(參賽人數30%為上限,並列出名次,舉例-佳作1、佳作2…),名次不得重複並列。
七、因旨案全國賽競賽組別及參賽隊數中央未有統一性規範,尚不採計全國賽部分成績項目,以維公平。

